设立三资企业(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)
审批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
1.独资企业办理流程:
外商提出报告书→市外经贸局窗口初审并组织踏勘后,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→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→企业名称核准(工商分局窗口)→批准(或转报)企业章程(外经贸局窗口)→组织机构代码证(质检局窗口)→联网办理批准证书(外经贸局窗口)→工商登记(工商分局窗口)→银行开户→海关登记→外汇登记→税务登记(→检验检疫登记)
2.合资、合作企业办理流程:
中外方签订合作意向书→发展与改革局窗口初审并组织踏勘,审批(或转报)项目建议书(可行性报告)→办理企业工商名称核准(工商分局窗口)→批准合同、章程(外经贸局窗口)→凭批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(质检局窗口)→联网办理批准证书(外经贸局窗口)→工商登记(工商分局窗口)→银行开户→海关登记→外汇登记→税务登记(→检验检疫登记)
3.所需材料清单
|
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|
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设立 |
|
1. 在余姚设立外资企业报告书(样本可下载); |
1. 要求审批合同、章程的报告(开发区企业除外); |
|
2. 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(样本可下载); |
2. 合资、合作意向书(样本可下载); |
|
3可行性研究报告(>100万美元) (样本可下载); |
3.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(样本可下载); |
|
4..企业章程(样本可下载); |
4. 合营公司合同、章程(样本可下载); |
|
5. 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、资信证明(个人或存款证明)文件,包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; |
5. 投资者(双方)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、资信证明文件,包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; |
|
6.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的公证件及使(领)馆认证件; |
6.境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的公证件及使(领)馆认证件; |
|
7. 公司董事会名单或法定代表人姓名; |
7. 公司董事会名单及各方董事会委派书; |
|
8. 厂房、场地购买证明或租赁合约; |
8. 发展计划局文批准文件(开发区批准文件); |
|
9.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(环保局); |
9.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(环保局); |
|
10.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工商分局); |
10.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工商分局); |
|
11. 授权委托书; |
11. 授权委托书; |
|
12.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; |
12.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; |
|
13. 外国(台港澳)投资企业选址意见书(公安局局窗口); |
13. 外国(台港澳)投资企业选址意见书(公安局局窗口); |
|
14.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(质监局局窗口); |
14.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(质监局局窗口); |
|
15. 其他需上报的材料。 |
15. 其他需上报的材料。 |
|
1.项目审批部门:市外经贸局,开发区企业在开发区管委会立项(材料:一式一份);
2.材料:一式二份。
2.章程审批部门: 市外经贸局(窗口)。 |
1.项目立项部门: 市发展与改革局,开发区企业在开发区管委会立项审批(材料:一式一份);
2. 材料:一式二份。
3.合同、章程审批部门: 市外经贸局(窗口) |
注: 工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,可以先行办理。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、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等资料,向工商分局申请即可。详情可向工商局窗口咨询,电话:62727838。
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咨询电话:62727851 2006年7月

